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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实训成绩评定
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26日 19:32  点击:

一、工程实训成绩评定根据学生实践操作(60-70%)、综合表现(17-20%)、实训报告(8.5-10%)、理论考试(0-15%)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,具体详见《工程实训成绩评定办法》。按照工程实训总成绩的分数多少,评定为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,具体标准如下表:

≥ 90

≥ 80 ~ 90

≥ 70 ~ 80

≥ 60 ~ 70

60

优秀

良好

中等

及格

不及格

二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工程实训成绩为不及格:

1.实训中任何一个实训项目(工种)实践考核成绩不及格者。

2.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。

3.无故不完成实训任务者。

4.在实训期间,病、事假累计时间超过所在实训项目(工种)时间1/3(含)以上者。

5.有旷课行为者。

6.在实训过程中,不服从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安排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、造成重大事故者(包括人身或设备事故)。

7.实训态度不端正,不服从分配,在实训期间有打架、闹事、喝酒、打扑克、下棋等行为,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。

8.冒名顶替实训,代替人和被代替人实训成绩均不及格,并将此行为上报有关部门,做进一步处理。

三、重修

本课程为必修课,因故未参加实训或实训成绩不及格者,必须重修。重新选课后,到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重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