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程实训成绩评定根据学生实践操作(60-70%)、综合表现(17-20%)、实训报告(8.5-10%)、理论考试(0-15%)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,具体详见《工程实训成绩评定办法》。按照工程实训总成绩的分数多少,评定为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,具体标准如下表:
≥ 90分 | ≥ 80 ~ 90分 | ≥ 70 ~ 80分 | ≥ 60 ~ 70分 | < 60分 |
优秀 | 良好 | 中等 | 及格 | 不及格 |
二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工程实训成绩为不及格:
1.实训中任何一个实训项目(工种)实践考核成绩不及格者。
2.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。
3.无故不完成实训任务者。
4.在实训期间,病、事假累计时间超过所在实训项目(工种)时间1/3(含)以上者。
5.有旷课行为者。
6.在实训过程中,不服从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安排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、造成重大事故者(包括人身或设备事故)。
7.实训态度不端正,不服从分配,在实训期间有打架、闹事、喝酒、打扑克、下棋等行为,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。
8.冒名顶替实训,代替人和被代替人实训成绩均不及格,并将此行为上报有关部门,做进一步处理。
三、重修
本课程为必修课,因故未参加实训或实训成绩不及格者,必须重修。重新选课后,到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重修。